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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投资对象: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经济实体与相关部门立项批准的在建、扩建、待建项目。(符合国家产业政策)
二、投资范围:农林牧渔、养老业、旅游业、能源、环保、高科技、地产、矿产、化工、医药、五金、建材等。
三、资金额度:200万一8亿人民币。使用同期:3年一5年。
四、年化利率:12%一18%(具体根据项目抗风险能力,用款周期来评定。)
五、合作方式.股权、债权匀可。1.股权:参股,不控股。2.债权:股权质押。项目抵押(不动产,有型资产及无型资产作抵押。)
六、需提供资料:1.企业五证一卡(营业执照、代码证、税务证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法人身份证、银行信贷卡)2.有关项目的政府批文。
3.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。4.近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(新建项目除外)5.企业基本慨况说明。6.申贷书(用款计划和还款来源)
投资阶段:
种子期,初创期,成长期,扩张期,成熟期,Pre-IPO
需提供资料:
商业/项目计划书,公司证件,相关财务资料
1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,属于国家允许和鼓励的项目。
2、合作项目必须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可行性条件。
3、合作项目必须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;
4、项目方所提供的资料、相关法律文件必须真实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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